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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电梯消防迫降的法律规范依据

发布时:2025-04-07   来源:江西天虹机电有限公司   阅读:36

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》(GB 50116-2013)

第4.7.1条:确认火灾后,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强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或转换层(通常为地下室)。

第4.7.2条:电梯迫降后,应反馈动作信号至消防控制室,并切断非消防电梯电源。

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-2014,2018年版)

第7.3.8条:消防电梯应具备迫降功能,并在首层设置专用操作按钮。

《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》(GB 7588-2003)

要求电梯在消防信号触发时自动返回指定楼层并开门,停止正常运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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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电梯消防迫降的法律规范依据

2025-04-07

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》(GB 50116-2013)

第4.7.1条:确认火灾后,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强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或转换层(通常为地下室)。

第4.7.2条:电梯迫降后,应反馈动作信号至消防控制室,并切断非消防电梯电源。

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-2014,2018年版)

第7.3.8条:消防电梯应具备迫降功能,并在首层设置专用操作按钮。

《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》(GB 7588-2003)

要求电梯在消防信号触发时自动返回指定楼层并开门,停止正常运行。